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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初,深圳市住建局和发改委印发的《深圳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规划期内计划建设筹集公共住房 54 万套(间),包括公共租赁住房 6 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 40 万套(间)、共有产权住房 8 万套。
而在前不久的深圳市两会上,深圳进一步提高了“十四五”规划的任务目标, 将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原目标54万套(间)提高到不少于74万套(间),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增加了20万套(间) 。
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显示,新增建设筹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户型建筑面积70㎡以下的套(间)数量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单套建筑面积较大的户型可以按间为单位出租。
同时,此类住房价格上也有优势,从成本上降低居民后顾之忧。参照管理办法,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不超过同期同地段同品质市场参考租金的90%,其中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为同期同地段同品质市场参考租金的60%左右;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按照土地出让时市场参考价格的50%左右确定。
所以,举例来说,福田区50㎡月租3300元的一居室商品房,同地段同品质的政府组织配租的保租房租金预计2000元/月左右,对比下来,每月可节省月1300元,一年至少可省下15000元。
同时,针对福田、罗湖、南山三个区的公共住房轮候册规模较大,而新增建设的公共住房绝大多数位于龙岗、坪山、 光明等区域,“十四五”规划还提出 探索建立公共住房跨区调剂机制,分区分类逐步缩短公共住房轮候周期 ,促进供需平衡。
另外,规划期内,深圳计划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坪山区、光明区范围内选址多个大型安居社区,以公共住房为主推动社区建设,实现交通、教育、医疗配套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打造配套齐全的安居基本盘。
《2023年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通过出台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管理等办法,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
同时,报告也提到,启动保障性住房“租购同权”试点工作,大力解决与住房紧密相关的安居落户、子女教育、家人就医等问题,推动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购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将“来了就是深圳人”落到实处。

